
法华行者圣迹记
读音:[fa3 hua2 xing2 zhe3 sheng4 ji1 ji4]
又称。一二七六年(日本建治二年),日莲大圣人五十五岁时的述作。由身延写给安房国(今之千叶县)的光日法师(女居士)。光日法师是清澄山下的天津人,其子弥四郎归依大圣人,因而夫妻亦跟着归依。据推测,可能是因为弥四郎年轻死于非命,光日法师的丈夫又相继去世,在那样不幸当中仍坚持信心,所以接获如此重要的御书。叙述一二六八年(文永五年)至一二七六年(建治二年)为止的九年间,日莲大圣人的行仪。尤其在此九年间,是大圣人一生中最重大的时刻,透过大圣人身业读诵与发迹显本的姿态,说示本佛的行仪。本抄大意,首先从蒙古国书的送达开始叙述,接着谈及预言的他国侵逼难应验,理应蒙受褒扬,反而迫害加剧,以及被诬陷死罪、流罪的原因,再想到他们日后将堕地狱实在于心不忍。然而,不管遭遇任何的难,身为大圣人的弟子,能够参与妙法的弘通,此是未曾有之事,勉励他们逢难不可怯懦,要勇敢追随大圣人之后。更称,已向“执权”及鎌仓七大寺等诸僧发出十一封信函(一二六八年十月),要求在公场进行法论,却不被采纳,一二七一年(文永八年)九月十二日的龙口法难时,大圣人提出第二次的谏晓:“日莲,放大高声:『请看平左卫门尉如何狂乱!各位今日是在推倒日本国梁柱也』!闻者上下众人张惶”(第九四五页)。遭平左卫门尉逮捕的大圣人骑在马背上,被押往龙口,途经若宫小路,向八幡大菩萨进谏,再沿着若宫小路来到由比滨,大圣人派遣熊王通知四条金吾前来。正当大圣人将被处斩的那一瞬间,出现不可思议的现象,刽子手正将挥刀之际,发生如下所述的状况:“有发光物,如月如球,自江之岛东南方飞向西北。十二日夜,拂晓,不见人面,而此光球,耀如月夜,人面清晰可辨。执大刀者,目眩,倒卧于地,兵卒等无不畏怖,惊逃数百步,有者局身马下,有者蹲踞马上”(第九四六页)。幕府不敢将大圣人斩首,于是决定把大圣人放逐佐渡,十月十日从依智出发,十月二十一日抵寺泊,二十八日到达佐渡,十一月一日来到冢原三昧堂的大圣人,迄至一二七四年(文永十一年)三月为止的两年多,不得不在佐渡渡过不自由的生活。同年三月二十六日获释之后,大圣人返抵鎌仓,与平左卫门尉会面,进行第三次的谏晓。并警告,若不采用大圣人之言,蒙古一定来袭,但幕府不愿采纳。大圣人三度谏晓,却不见用,所以决心退隐身延。正如所述:“事果如所料,古人曰:『三度谏国而不用,则去其国』。是以,同年五月十二日出鎌仓,入此山”(第九五五页)。果然,当年十月,如大圣人所预言,蒙古大军来袭。此是诽谤法华的惩罚,日本遭受蒙古来袭之难是为总罚。最后教示,仇视法华经行者之人,必有头破作七分的惩罚,更且赞扬光日法师的信心,结束本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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