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
读音:[ji1 du1 jiao4]
与佛教、伊斯兰教(回教)并称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以犹太教为母胎,诞生于巴勒斯坦的地区,而逐渐扩及到地中海世界。中世纪以后,传播到整个欧洲世界,至十七世纪扩及美洲。正式传入东方是始自十六世纪。目前所谓的三大教会是指天主教会、新教教会(基督教会)、东方正教会(东正教),基督教的教徒人数约占世界总人口的四分之一。成立与历史公元一世纪,基督教成立的背景,概可举出当时犹太教的状况、罗马统治下的政治状况,以及希腊文化的影响等等。在这种背景下诞生,且透过毕生的活动,展开新运动的就是耶稣。耶稣本人是犹太教徒,原本并无意创立新宗教,而是耶稣死后,由弟子们成立尊奉耶稣为救世主(Christ)的信仰,脱离犹太教而另成基督教。公元前一世纪的巴勒斯坦是在罗马的占领下,人民都因重税而苦不堪言。又要着手重建西律王(Herod,公元前约七四年~前四年)所破坏的神殿(前一九年),民众的负担非常沈重。在这种状况下,耶稣出现了。关于耶稣其人,除了的记载,几乎无从得知。据说是出生于伯利恒(Bethlehem),在加利利省(Galilaia)的拿撒勒城(Nazareth)长大,三十二岁时从约翰(Ioannes)领受洗礼,经历荒野的苦难之后,展开“天国已近”的传道运动。指定十二位的主要弟子,以充满活力的活动获得许多民众的支持,却招致律法主义者的法利赛派(Pharisee),尤其是主张既得权益的撒都该派(Sadduqi)的反感。在耶路撒冷(Jerusalem)被捕,由罗马总督彼拉多(Pontius Pilatos)以背叛罗马皇帝的罪犯,在各各他山丘(Golgotha)处死(二九年)。当时的犹太教带有强烈的律法主义色彩。律法既是宗教的教条,同时亦支配日常生活,有多达六百一十三条的律法(依计算方式又说是一千五百条)。其中亦有不太合乎时代及现况的律法。尤其形成问题的就是安息日的规定。据说耶稣有意破除所谓安息日不得工作、不得进食的规定,而说:“安息日是为人而设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而生的”(马可福音书?二?二七)。更为人治病,照顾受伤的异教徒、撒马里亚人。这些都是律法上所不容许的行为。耶稣如此对律法主义的违背,被视为是想将日渐形骸化的犹太教改变得更有人性的一项改革运动。但是,耶稣的这项运动却被保守势力派看成是一种威胁,终于导致处死。耶稣死后,弟子们将耶稣的言行及死亡当作是一种新宗教精神来看待,开始传道。彼得(Petros)以耶路撒冷为据点向犹太人传教,保罗的足迹更延伸到地中海世界。尤其是拥有罗马公民的资格、深富希腊文化涵养的保罗,原本是法利赛派的一份子,曾迫害新兴的基督教徒,悔悟之后,以一名热心传道的中心人物而活跃一时。相传,他是在巴勒斯坦被捕,以囚犯身分被押往罗马,而在该地殉教。由他们这群直接、间接的耶稣后继者所发起的教团,称为早期基督教团。于是,随着各地的兴建教会、信徒不断增加,其迫害亦呈正比的更趋激烈。肇因于六○年代的罗马大火,皇帝尼禄(Nero,三七年~六八年)的迫害造成了许多殉教者。这场迫害长逾二百年,但在基督徒的真挚生活态度及其教义的逐步建立当中,终于在康士坦丁大帝(Constantinus I,约二七四年~三三七年)时颁布(三一三年),获得正式承认。更在三七九年,由皇帝狄奥多西一世(Theodosius I,约三四六年~三九五年)指定基督教为罗马的国教。在古代的教会里,最早拥有完备的组织及典礼,且援用希腊思想将教义建立体系者,当推康士坦丁堡为中心的东方教会。相对的,西方教会则是渊源于彼得在罗马殉教的传承,而主张罗马教皇的首位权。又由于奥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三五四年~四三○年)将东方的教义换作西方的教义,亦促成两教会的并存。但是,相对于东方教会的教权独立性较弱,总主教事实上是由皇帝指派;西方教会则是教权已从俗权脱离出来,得以维持独立性。由于罗马帝国的分裂及文化上的差异,造成东西两教会的沟罅日深,而于十一世纪中叶完全分离,东方教会自称东方正教会(东正教),西方教会号称罗马天主教会,各自分道扬镳。到了十六世纪,又有新教成立。由于教会的世俗化、神职人员的堕落等问题丛生,导致天主教会渐失威信的时期,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一四八三年~一五四六年)在维滕贝格(Wittenberg)教会的门口张贴,呼吁教会改革(一五一七年)。但是,马丁路德却被开除教籍,不得已才另立教派。马丁路德的改革以后,出现慈运理(Huldreich Zwingli,一四八四年~一五三一年)、喀尔文(Jean Calvin,一五○九年~一五六四年)等人的许多改革运动,造成新教内部众多教会林立。其中,除了路德派、长老派、再洗礼派、浸信会之外,又有在英国反对天主教的国教而兴起的清教徒、会众派、卫理派等。而为逃离国教会的迫害,清教徒为首的新教徒去到了美国。目前,新教徒分布较多的地区是在北欧、北美、澳洲、南非等地,天主教徒较多的地区是在欧洲、中南美等地。至于东正教则在东欧、俄罗斯等地。往东方的传教,以七世纪前叶向中国传道的聂斯脱利派(称为景教。隶属东方教会)为知名,但其教势却未见扩张。其后,到了十六世纪,经由天主教所属耶稣会的正式传道活动,才扩及印度、菲律宾、中国、日本。从十八世纪末叶起,新教亦开始传道,往印度、中国展开传教,至十九世纪已在韩国、台湾获得许多的新教徒。日本是在一五四九年(日本天文十八年),方济各?沙勿略(Francisco Xavier,一五○六年~一五五二年)来到之后展开布教,但因紧接而来的切支丹迫害,所以直到明治时期皆无公开的教徒存在。承认信教自由之后,才有教徒逐渐增加。目前,隶属于教会的日本天主教徒约有四十万,新教徒约有六十万,包含其它教派在内,占总人口的一%强(取自世界基督教百科事典?一九八六年版),但不隶属于教会的基督徒亦不在少数。思想及教义 (1)基督教的神只观与三位一体的教义 基督教以中的创造神为其神只的这点,与犹太教一样。不过,犹太教的神(耶和华)称为“亚伯拉罕?以撒克?雅各(Abraham?Isaak?Iakob)之神”,强烈带有民族守护神的性格,但在基督教中是强调为全人类之神的性格。等的律法所教示的神,强烈带有唯一性、超然性、神圣性等的性格。基督教虽亦承袭此种神只观,但在其中添加人性的要素。耶稣称呼神为“父(upper)”,这是幼儿呼叫父亲的语词。在犹太教徒看来,这是很难想象的事。并不像一般将神视作冷酷无情者,而描述成和蔼可亲的神。神的爱是谓“agape(希腊语)”,信仰神即是爱神,又为神所爱。于是,爱邻人亦为扩大、证明此爱的一种行为。更由此而逐渐形成三位一体的教义。面对神既是超然者,亦是内在事物的这两种属性应如何保持和谐的课题,于是将神成为人(incarnation。基督化身、托身),此一致的交融称为圣灵,所谓神、子(耶稣)、圣灵三位一体的教义于焉成立。(2)赎罪的教义耶稣之死应如何予以合理解释,亦是弟子们的课题。将鸟兽供奉于神(牲礼)是当时盛行的习惯,亦是所谓人类的罪恶或髒污可藉此赎抵的一种思想。于此结合原罪思想,而作出所谓揹负全人类之罪而死者只有耶稣的一项解释,此即基督教的赎罪思想。因而衍生耶稣为弥赛亚∥基督(Messiah∥Christ。救世主)的信仰。在犹太教而言,弥赛亚是他们长久以来所冀望拯救民族苦难的救星。然而,在犹太教里,弥赛亚原本不单是宗教上的领袖,亦必须是政治上的民族解放者。但是,基于政治意味的弥赛亚亦已不可能达成的因素,耶稣的诞生才被奉为宗教上的弥赛亚。而且此事,过去在犹太教是仅限于犹太人,但、基督教自称是异邦人亦可获得救赎的宗教,故而成为其所主张的理由。(3)末世论思想 末世思想在犹太人的历史中,是公元前八世纪左右,王国濒临灭亡时所兴起。预言家们叙述神的审判造成以色列的结束,又谈及新的诞生。在基督教则是以独自的形态承袭犹太教的末世论。于是谓,世界末日终必到来,这时死者将会复活,接受再临的耶稣基督所审判。倡说合乎神的旨意者重生于天国,反叛者永劫堕入地狱。这个末日在早期教团里是认为马上就会到来,后来则予延期。末世思想结合所谓最后审判的表象,形成怀着紧张感而活在现时的基督教伦理观,又说此亦是产生出历史意识的原因。(4)圣事(sacrament) 亦称礼仪、圣礼。谓接受神之恩宠的一项仪式,在天主教格外重视。于天主教是谓耶稣基督的救赎行为属于原圣事,而由教会承继下来。以圣洗、坚振、圣体、告解、圣秩、婚配、傅油的七件事为圣事。新教是以信仰与为中心,故对圣事一概持批判态度,但依教派而异,亦有只承认圣洗与圣体为圣事者。不过,对于圣体的见解亦依天主教或新教而有不同,弥撒(圣餐)时的面包与葡萄酒在天主教是视同基督的身体与血,新教则视为其象征。再就圣事的效果而言,有正反两方的意见,一者认为无关神职人员的信仰或人格皆有效,一者主张神职人员必须高洁。奥古斯丁认为神职本身原本就有圣灵栖息其中,圣事的效果不是取决于人格。但是,此项见解亦形同默认神职人员的堕落,而招致马丁路德等的宗教改革一事,即在表达圣事所带有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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