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化论
读音:[jin4 hua4 lun4]
生物学最初是以博物学的观察为其方法论的中心而发展出来,从十九世纪中叶起,才逐渐有人提倡所谓生物是由细胞构成的“细胞说”,以及生物是进化而成的“进化论”等的学说。这些的理论与直到二十世纪后叶才告建立的“中心原理”(Central Dogma。DNA、RNA、蛋白质等的讯息传递,表现地球上的生物可以复制自己、或合成机能分子的蛋白质,以维持生命的一项原理)结合,称为生物学的基本原理。有关生物进化的理论思维,是从十八世纪中叶才告出现,据称最早期的体系是由拉马克(Jean-Baptiste Lamarck,一七四四年~一八二九年)所提出的“用进废退说”。接着出现的是,达尔文(Charles R. Darwin,一八○九年~一八八二年)以“自然淘汰说”为主轴所提出的进化论。此一学说亦符合当时英国的时代与社会状况,故普遍受到认同,达尔文进化论于是变成进化论的代名词。达尔文进化论的架构是“自然淘汰说”,主张生物进化是根据所谓“自然淘汰”过程的一项理论。亦即,物种是以多产性为原则,因而引起生存竞争,更能适应环境而具有变异的个体才得以生存,繁衍后代,且将其变异遗传给后代的机率亦增高。于是,各个物种朝着适应环境的方向产生变化,此一过程便称为自然淘汰。达尔文认为,少许的变异累积而成变种,其中有些则形成新的物种。其后,又有人考证种种生物学上的证据,而提出新达尔文主义(neo-Darwinism。起初是将达尔文的自然淘汰说视为万能,对“获得形质的遗传”采取否定的立场,后来虽仍以自然淘汰为基本,却逐渐主张所谓综合突变、交杂、遗传等因素的“综合进化说”)及“中立进化说”(日本的木村资生根据遗传因子所引起的突变,大多数对生物而言,既非有利、亦非不利的中立变化事实而提倡的学说)等。以迄于今,达尔文进化论仍为其主要学说。由于分子生物学的发展,衍生出“分子进化学”(将DNA上控制蛋白质重要讯息的基因排列,按照各个物种加以比较,再依其相同性的高低,试图解释物种近缘关系的一门学术领域),尝试在分子领域重新建构物种的进化。此外,生物进化问题又与生命起源问题再度结为一体,从遗传因子?DNA的所谓物质领域加以论述。
更多:https://www.chaxunjiao.com/1、长按上方二维码,保存至手机相册;
2、进微信扫一扫,从相册中选择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