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主义
读音:[ren2 xing4 zhu3 yi4]
英语humanism的译名,源自拉丁语的huma-nitas(人性的)。“人性主义”一词,一般认为是十九世纪初,德国的教育哲学家尼特汉默(F. I. Niethammer,一七六六年~一八四八年)最早采用。又译为“人文主义”、“人本主义”或“人道主义”(唯、人道主义原本是humanitarianism的译名)。其涵义极为广泛,一般是指“承认人之为人(人性)有其固有价值,且对于人的事物均予尊重的一种态度”。比如经常被引用的,就是公元前二世纪罗马悲剧作家泰伦提乌斯(Publius Terentius Afer)所说:“我是人,举凡跟人有关的事物,没有一件是跟我扯不上关系的”此一名言。换言之,人性主义对人而言,可说是意味一种普遍性的立场,就知、情、意的整体而言,则是意味人类各种能力的发展,并且是在指出可使其实现的一个社会方向。因此,其不仅是一种普遍性的理念、一个人的行动基準,对于经济、政治、教育等的社会活动而言,更可说是一项指针,但若谈到何者属于人性范畴的具体内容时,则众说纷纭,因应时代背景而呈现各种不同的内涵。基于此义,我们是有必要去探讨现代的人性主义究指何物。以下是就人性主义的历史作一回顾,西欧社会是以基督教作为其人类观的基础,关于人性主义可举出:“爱邻人”、“神之下,世人皆平等”的主张。“要得人帮助,自己也得多多帮助别人”的此一黄金定律,一般认为即是在表现一种积极性的人类爱的行为,其背后即存在着神的爱。亦即,神爱世人,而将此神的爱在此世上实现出来的,即是爱邻人。至于“神之下皆平等”的主张,亦被视为人性主义的一项原理,但人属于被造物,居于神的下位。因此,基督教的人性主义,始终纠缠着要如何思考神(超越者、创造者)与人(被造物)这二者不同性质的关系问题。而历史上的重要大事,则有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从十四世纪到十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例如:佩脱拉克(Francesco Petrarca,一三○四年~一三七四年)、皮科(Pico della Mirandola,一四六三年~一四九四年)、伊拉斯谟(Desiderius Erasmus,约一四六六年~一五三六年)等人,希腊及拉丁的古典研究即已占其主要研究内容的一大部分。换言之,文艺复兴亦如所谓的古典复兴,是以飞越中世纪的基督教思想圈,使古典古代的教养、精神再度复活,为其人文主义运动的目的。该运动应视作是以古典研究为契机,试图从中摸索出新时代精神的一项作业。佩脱拉克是以醉心收集西塞罗时期(Ciceronian period)的文献而闻名,重视内省工夫(自我反省),是值得一提的诗人。他在当时曾因目睹一群染上瘟疫而奄奄一息的人们,所以触发他不断的思索自己到底是谁、又是为何目的而出生为人的问题。皮科则是在一篇的演说稿中,提倡人在不受神学规范下所应有的自发性、主体性的生存态度。此一问题被当成所谓自由意志的问题,而受到讨论。荷兰的人文主义者伊拉斯谟是位自由意志论者,主张此一世间的善恶,最重要的是由自己自身作判断,自己的决定应予重视(但对于救赎方面,则仍承认神的恩宠)。对于伊拉斯谟的此一主张,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一四八三年~一五四六年)则持反对立场,不认同自由意志在信仰中的角色。此二者的论争,即是闻名遐迩的自由意志论争。自然哲学家布鲁诺(Giordano Bruno,一五四八年~一六○○年)受伊拉斯谟的主张影响颇大,还将哥白尼(Nicolaus Copernicus,一四七三年~一五四三年)的地动说予以阐扬,提倡无限宇宙论,主张宇宙中存在着无数的恒星和无数的地球,甚至鼓吹生命轮回。据说布鲁诺虽被诬为异端而处以火刑,但至死仍坚持主张“自己才是对的,除此之外,决没有任何的权威存在”。上述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的主张,带给后世相当深远的影响。在法国就有一群被称为“伦理学者”的人,比如:蒙田(Michel de Montaigne,一五三三年~一五九二年)、巴斯卡(Blaise Pascal,一六二三年~一六六二年)、拉罗什福科(La Rochefou-cauld,一六一三年~一六八○年)等,便开创出描述真实心理的写实手法,在人性的探讨上,呈现划时代的一面。十七世纪以后的近代人性主义,则具有个人主义色彩的人性主义性格。笛卡儿(Rene Descartes,一五九六年~一六五○年)所主张的“思惟的自我”,即是个人主义的出发点。个人主义通常是将其立足点置于“我”这种绝对的存在,但笛卡儿的本意是指思惟的我、精神的自我,而不是身体的我。亦即,思惟的活动才是人的本质。然而,笛卡儿所说的这个“自我”被加以抽象化的思考时,却往往被视作不具活性的、实体的我。个人主义有演变成自我本位和利己主义的顾虑,而且孕藏着极权主义化的倾向。近代西方思想就在那种忐忑不安之中展开了。谈到个人主义色彩的人性主义成果,可举出十八世纪的人权思想。法国大革命所表征的人权主张,虽是提倡生命、自由、财产等等与生俱来的权利,但这也可以说是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人性主义宣言。到了十九世纪,贫富差距形成严重的社会问题,于是才会有人提出平等的问题,接着又有所谓社会主义色彩的人性主义观点出现。十九世纪初叶,英国的欧文(Robert Owen,一七七一年~一八五八年)因为本身就是纺织工厂的经营者,知道资本主义的繁荣背后有其黑暗的一面,所以致力于劳动条件的改善,但是却无力改变整体的不平等。直到马克思(Karl Marx,一八一八年~一八八三年),才以没有贫穷的互助社会为目标,从经济学的观点着手研究,提出具体的方案。他主张废除榨取原因的私有,将这项根本革命的成就寄托在工人运动。欧文和马克思这项主张的背后,可以看出人道主义色彩的人性主义,但是后来在实际的革命过程中,却呈现出非人性的景象。其次是东方的人性主义,拟就儒教与佛教作一概述。从伦理、宗教的目的是为了人的观点而言,这二者也可说是扎根于人性主义。因此,孔子(公元前五五一年~前四七九年)的思想可说是扎根于“仁”德的人性主义。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提倡关怀他人的重要性。而儒教又极重视教育,认为一个人不受教育,就跟禽兽几乎无异,只有凭借教育才能学会做人之道(人伦)。儒教的“儒”字,带有“德泽润化”之意,儒教如此致力于人心的内在修为(涵养),也就是一项重要的人性主义。佛教则是否定婆罗门教的种姓制度及牺牲生物,树立人皆平等、尊重生命的观点。比如在里,就载有:“人既非生而卑贱,亦非生而成婆罗门,乃依其行为而成卑贱之人,依其行为而成婆罗门”,否定所谓天生的差别,而认为善恶贵贱皆依个人的行为而定。这即是人皆平等的主张。又在同一部的中亦说:“对于一切有生命之物,当起无量慈心”,强调不只是人,对于一切生物皆应心怀慈悲。所谓的慈悲就是拔苦与乐,对他人无限关爱的人类爱。大乘佛教里,教示这项慈悲的实践就是菩萨道;更说出众生的内在佛性,倡言任何人都能充分实现自我,获得最高的幸福。佛就是拥有最高境涯的人,佛和众生之间,没有基督教所说的神和人的差别。佛教的人性主义不只是提倡尊重人、尊重所有生命的实践,更主张建设一个非暴力的和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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