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政策
读音:[si4 yuan4 zheng4 ce4]
从日本通史所记述各朝代掌权者施行有关佛教统辖、管理或保护等各项政策,概观当时日本寺院势力所曾扮演的角色变迁。日本第一座寺院六世纪,钦明天皇的时代,就接纳佛教与否,容纳派的苏我氏和反对派的物部氏之间,产生对立。物部尾舆认为佛是蕃神(邻国的神),拜之将招国神之怒,而反对接受。在此阶段,佛在世人的认知中,仍不脱术要素为本的氏神范畴。所以,苏我、物部的对立点,在当时的氏族社会里,只是在于应否接受其为氏神,亦即氏族的守护神而已。苏我氏有韩裔的血统,对于接纳佛教几无抗拒感,苏我稻目在自宅供奉佛像,并称之为向原寺,此即日本最早建立的寺院。佛教兴隆之道苏我、物部的政争,终归苏我氏胜利,接纳佛教之道于是大为开启。苏我稻目之子?马子,兴建一座拥有一塔三金堂的正规伽蓝配置的法兴寺(后称飞鸟寺),奉为氏寺。此时的大和朝廷正值推古天皇的时代,圣德太子担任其辅佐。当时握有实权的苏我马子,其崇拜佛教的态度,朝廷亦如出一辙,甚至于五九三年发诏兴隆佛教。尤其是圣德太子,据所载,更对佛教深起共鸣,而著述了包含在内的三经义疏,又在中,揭橥对佛教的崇拜,推行法隆寺等的造寺,赋予佛教有别于氏神的地位,留下一页辉煌的事迹。到了六二四年(推古帝的时代),据说寺院多达四十六座、僧八百一十六人、尼五百六十九人。自此时起,为便于统辖僧尼而设置了僧正、僧都、律师等的阶级,此等要职大半是与苏我氏有渊源者所把持。于佛教如此深入国家的背景,当推百济为首的韩裔旅日人士,被拔擢为朝廷命官者甚众,且多为文化的推手,活跃于各个层面,尤其是遣唐使、遣隋使所掀起佛教文化的流入更引人侧目。天皇所推动佛教的兴隆六四五年的己巳之变,苏我氏垮台,兴建寺院的主力便转移到天皇家。天皇家积极援助有力氏族建造寺院,于各寺院任命寺司、寺主、法头。六七二年,天武天皇即位,采用唐朝的律令制度做为日本国家(自同一时期起,改称日本)的基本,庞大的佛教寺院及僧尼成为律令国家的一员,被纳入其体制下。在七○一年的中,又制订僧尼令,京师的寺院被隶属于太政官|治部省|玄蕃寮的官僚机构下,地方寺院则受国司的管辖。到了奈良时代,佛教地位由于天皇的尊崇而大为提升,且渐具影响力,此由该一时代文化的天平文化亦可称为佛教文化,可见一斑。尤其是八世纪前半叶,疫病、歉收连连,在社会动蕩不安中,圣武天皇和皇后?藤原光明子,笃信佛教,将镇护国家的心愿寄望于佛教,而在七四一年发诏全国,造立国分寺、国分尼寺。更发愿在国司推动兴建国分寺(金光明四天王护国之寺)、国分尼寺(法华灭罪之寺)下,建造东大寺(总国分寺)做为管辖各寺的中枢,并造立大佛。接着在七五二年,举行之佛的卢舍那佛开眼仪式。又在奈良的佛教界拥有势力的寺院中,孕生鉆研佛教教学的团体,以东大寺的华严宗、藤原氏兴福寺的法相宗为首,成实宗、律宗、三论宗等,依据各自的经论,展开教义的体系化(此称南都六宗)。但在另一方面,由于俗权的保护下,佛教界的本身也俗权化,出现许多陷入腐败堕落的僧侣,因而在其后所颁布的等,明显可见针对僧侣的罚则事项。此一时代的佛教寺院,主要服务对象是朝廷,由于祈求镇护国家而大受保护,获得发展。但是按照的规定,禁止向民众布教,此亦可说是放弃佛教本来的使命,以换得虚饰的繁荣。奈良佛教的另一个特质,就是取得丧礼的独占化。葬礼以佛教仪式举行亦是圣武天皇的葬仪为最早。原本对于忌讳死的神只信仰,在教理上就占尽上风的佛教,很成功地将“死”的意义予以理论化,并且将原本佛教仪礼所没有的每七天举行一次至四十九天为止的追善供养及盂兰盆会等,扎根于贵族阶层。堪称是强调二义、枝节层面,极为日本化的佛教成立期。到了奈良时代的后半期,与权力纠葛不清的体质逐渐逾越尺度。到了圣武天皇与皇后?光明子的女儿,即称德天皇的时代,其弊端开始浮现,甚至出现了如道镜这种几乎威胁天皇地位的政僧,引发象征性的暴露出漠视民众、追逐权力体质的事件(觊觎独身的称德天皇,企图篡夺次任天皇地位的道镜事件)。寺院贵族化着眼于从奈良迁都的桓武天皇,于七九四年奠都京都,开启了此后长达四百年的平安时代。每当迁都便移转至京师的有力寺院,未获桓武天皇準许迁移京都。于是京都成为适合新佛教诞生的处女地,顺此时机,最澄的天台宗及空海的真言宗逐渐抬头。此平安二宗是各自以在比叡山及高野山的山岳从事修行做为其出发点的佛教。最澄是志在藉由统合全体佛教,而开创比叡山延历寺。当时,国家公认的官僧设有每年十人的名额(称“年分度者”),且必须在号称天下三戒坛的东大寺(奈良)、观世音寺(筑紫)、药师寺(下野)的任何一处通过小乘戒坛,天台宗及真言宗才得以确保各二人的名额。但是,最澄基于通过小乘戒坛的弟子们多半转入奈良佛教界,所以立志建立比叡山独自的大乘戒坛,谋推展大乘佛教运动。终于在八二二年,最澄殁后七天,大乘戒坛的敕许下达。另一方面,空海的真言宗在桓武之子,嵯峨天皇的时代,曾当面举行国家祈祷的修法,而深入朝廷及藤原氏等的有力贵族之中。空海是以高野山金刚峰寺及京都的东寺为据点,开启真言密教的隆盛期(空海的密教称为东寺密教,略称东密)。天台宗亦自第三代座主?圆仁时起,揉入密教(天台宗的密教略称台密),密教逐渐拥有强大的影响力。其后,基于祈愿后世救济,而陆续兴建净土寺院。藤原摄关政治的鼎盛时期(十一世纪初叶),摄政?道长的法成寺、关白?赖通的平等院凤凰堂,院政时期(十一世纪末叶起),白河上皇的法胜寺为首的六胜寺等,上述寺院皆是表征净土理想世界的净土寺院。但是,不只这些新建的寺院,奈良具有势力的寺院及平安二宗等,皆由天皇家及藤原氏出身的皇族(天皇之子,即亲王)、贵族柯断别当(兴福寺)、座主(比叡山)、长吏(园城寺)等的最高职位,僧侣世界亦沦为门阀封建体制,与政界截然无异的体质。因此,平安时代的佛教,寺院贵族化已俨然成形,服务掌权者的佛教体质日益增强。当时,公有领地的国衙逐渐减少,而私有领地的庄园却不断扩大,藉由捐献而集中在权贵豪门的倾向日趋显着。有势力的寺院已与朝廷、贵族并列权贵豪门的一员,化身为自拥权势的政治实体。甚至衍生比叡山延历寺扛着日吉神社的神舆,兴福寺抬出春日大社的神木,向朝廷施压等的事件,以坐拥僧兵的权力集团愈来愈趋向俗化。鎌仓时代十二世纪中叶,由于保元、平治之乱,时代从贵族移转到武家的时代。从源氏三代政权演变到北条执权政治体制的转折时期发生承久之乱(一二二一年),结果造成武家放逐三上皇(注:后鸟羽上皇、土御门上皇、顺德上皇),以政都鎌仓为中枢的幕府政治蔚为主流。幕府在乱后,制订(一二三二年),其适用范围拘限于家臣社会,因此,各寺院并未受到太大的规范。反而在此的第二条却记载:“须修造寺塔,勤行佛事等”,明文规定对寺院采取保护政策。于是,北条氏为首,拥有实力的家臣便展开寺院的兴建,尤其是迎入中国(遭蒙古攻打的宋朝)流亡僧侣,建造了许多禅宗(临济宗)寺院。在北条政权下,佛教界分为两大势力。一派是积极拉笼权门(掌握权柄、势力的显贵望族),自身也逐渐权门化的势力。另一派是不再依附权势,而致力于民众教化的势力。前者承袭旧佛教的流派,同时迫于时代需求,对于天变地异、疫病、兵乱、外敌等的社会兇相,必须采取对策,而忙于祈祷,所以密教色彩日益浓厚。鎌仓武士精神支柱的鹤冈八幡宫,实质上是神宫寺,但其“别当”一职却由真言宗的东寺或天台密教的园城寺出身者担任,即在表征上述情形。至于后者,则是以改革其体质,打出志向民众的所谓鎌仓新佛教。其中,不仅以旧佛教界为对象,更针对新兴的念佛、禅,毅然施予破折的,即是日莲大圣人。大圣人在世时,即已逐渐成形的念佛及禅不只肯定兼修旧佛教,还带有迎合权威的体质,因此,大圣人可说是以八宗(南都六宗、平安二宗)、十宗(八宗加上禅、净土)为对手,展开孤军奋战。所蒙受史无前例的法难,已充分说明其毕生贯彻与一切权威、权力的彻底对决。佛教的民众化进入室町时代,足利政权以沿袭鎌仓武家政权的形态,将禅宗(临济宗)列为国家保护,招梦窗眦石为国师,打出五山十剎制度及全国设置安国寺、利生塔。五山十剎制度是制定寺院的位格,设在京都与鎌仓,皆属临济禅的寺院。足利尊氏、直义两兄弟在日本全国配置的安国寺亦属禅宗的寺院,而同样由他们在全国设置的利生塔,则主要是盖在真言宗、天台宗或律宗的寺院境内。足利幕府是意图藉由此举,重整当时以禅宗为顶端的佛教界。临济宗在幕府的强力保护下,由禅僧发展出五山文学,又有足利义满的兴建金阁寺等等,带动了整个室町文化。直到第三代将军足利义满的时代才告完备的体制,其后又在守护诸侯的势力抬头之中,及幕府威望的低落下,未几旋即进入战乱时代。佛教界虽尝试着要与守护诸侯结合,以寻求保护,但此一转变却无从避免引发一场大乱。一四六七年,应仁之乱爆发,守护诸侯间的沖突波及全国,揭开了漫长的战乱时代。在幕府威信的低落、以下犯上的风潮蔚起,及守护诸侯摇身一变,成为战国群雄的割据时期中,佛教界迫于原本依附的诸侯一旦被灭,自己亦将连带遭到灭亡,不得已转而向诸侯以外的对象寻求稳定的经济基础,于是才将眼光放在民众身上。室町时期,百姓的生活提升,农民在设置乡村制、町民在丰裕经济力的背景下,迎接百姓抬头时期的到来。民众主张自治权,面对诸侯们的无理要求,便起义反抗。由净土真宗信徒发起的“一向一揆”,亦是以信仰为核心的农民起义。又在乡村的农民之中,随着世俗利益及现世享乐需求的增大,亦期望将原本隶属于武家及贵族社会的僧侣邀来举行殡葬仪式。在此种佛教界(临济宗的五山衰微,而门徒却势力倍增)的供给与民众的需要一拍即合之下,促成了日本佛教的民众化。于是,佛教正式普及于民间,全国到处兴建寺院。造寺的风气在室町时期后叶,包含江户时期在内,已远远凌驾前一时代。檀家制度的成立平弭战乱时代的织田信长,火攻比叡山延历寺,根绝僧兵势力,又镇压与反信长派的诸侯联手的净土真宗本愿寺,斩杀真言宗的高野山僧数百人,彻底摧毁了拥兵自重,在政治舞台上具有影响力的强大寺院。丰臣秀吉的,更加速僧兵的根绝,复因的施行,庄园制度瓦解,原为大庄主的强大寺院,蒙受严重的经济打击。秀吉为谋丰臣政权的安泰,曾令强大寺院举行祈祷,并采取有条件的保护政策,但其用意终究是想灌输权力者主导的御用佛教体质。然而,以殡葬仪式、祈愿现世利益而与民众息息相关的寺院及寺僧,应如何管理、运用却是武家政权的一大课题。因此,当德川幕府成立时,便对此一课题打出种种的寺院政策。幕府对佛教界的基本态度,仍是以统辖为基调,顺从幕府的回报就是保住寺院领地,于是奠定了幕府和佛教界的主从关系。到了第三代将军德川家光的时代,又设置寺社奉行,下辖各宗本山、以及分寺、分院,明订其上下关系,佛教界的封建体制便在幕府管辖下宣告成立。其第一阶段是发布宗教仪礼的奖励措施与本末制度为基调的诸寺院法度。此二项方针奠定檀林的兴盛和本寺权限的强化,但也因而造成本寺的权威化,阻绝布教之道,丧失了活力。第二阶段是施行宗门普查,以利统治民众。宗门普查当初是始自切支丹对策,原本是为了检举天主教徒而要求庄屋、各户的家头必须呈报居民所属宗派的所谓俗人证明。此项措施后来划归寺院权限,演变成所谓的寺院证明,庶民因而被迫须与寺院建立关系。第三阶段是从寺院的作成到檀家制度的施行。举的记载事项为例,其中包括百姓的各户口、各户村郡的男女人口、死亡、出生、婚姻、职业、迁徙等的居民异动、各人的年龄、宗派等等,由各藩命令所辖区域的各寺院确实掌握居民的状况。不亚于户籍,寺院被纳入行政机构的一个部门,职司名簿制作的实质工作,住持甚至变成户政官。此即日本现在所谓“家传宗教”的檀家制度开端。对当时的民众而言,所谓的檀家制度并不全然是发自宗教情感的主动与寺院接近,而是半强制性的。由于生活上不论何事都需要寺院证明文件,否则动弹不得的关系,以致不得不落籍于寺院的制度,可以说正是檀家制度的原貌。檀家制度盛行于江户时代,一旦落籍于檀那寺,则几乎不可能离檀(一七二二年颁布),形成清纯信仰心亦遭蹂躏的弊端。住持的权威其大无比,无异又在僧俗之间造成了主从的关系。事实上,直到一八七一年(明治四年)施行前,幕府的宗门普查从未中辍。近代与现代在幕府此种将近二百六十年的统治下,日本佛教界完全丧失了宗教使命的布教热情与打破俗权的自净作用,沦为保守、封闭的体质。而且在经历江户时代后,俨然已操控“死”与“死后”世界的葬仪式佛教体质更是根深蒂固,到了明治政府的时代仍未能成功摆脱。明治时代,天皇为中心的国家神道成为日本国民的精神支柱,佛教界更面临重大考验。明治政府在一八六九年(明治二年)颁布,一八七二年(明治五年)又颁布,宣称僧侣食肉、蓄发、娶妻可随意为之。颁布时,民间甚至掀起废佛毁释(废除佛,舍弃释尊)运动,许多寺院遭受破坏,僧侣相继还俗。尤其是在萨摩、隐岐等地,寺院更被全面拆毁。面对,佛教界虽有部分反弹,但大多数的僧侣都开始娶妻,其它佛教国家罕见的娶妻僧遍布日本全国。出家一词完全沦为空话。一八七五年,信仰自由虽未成形而未受保障,但、佛教界的打击却是由于民间的废佛毁释及明治政府的收回土地而更形严重,勉强只能靠举行殡葬仪礼茍延残喘。从此种既成佛教界的权威、权力挣脱出来的契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露出了曙光。国家神道覆灭,信仰自由得到保障,真正的佛教民众化在此时应该是有最好的推动环境。但、既成的寺院势力遇此大好时机却怠忽努力改善体质,只是一味绞尽脑汁在维持教团与经营寺院,不愿掀起改革的潮流。反而是在家为中心的新兴佛教教团成立颇多(日莲宗教团居多),立足于民众的生活感受,成为回应现世苦恼的宣泄管道,推动重返“活”的佛教。尤其是从战后到现代,成为日本一大教团的创价学会,做日本宗教界的先驱,传播世界各地。一九三○年(昭和五年)成立的创价学会,战时在国家神道之下,遭到强力施行思想箝制的政府弹压,第一任会长牧口常三郎、第二任会长户田城圣被逮捕。牧口殉死狱中,出狱的户田面对战后的荒凉,展开日莲大圣人毕生职志,不向任何权威、权力屈服,流布真正民众佛法的奋斗。创价学会的会员几乎都是凭自己的意愿而入会,同时成为日莲正宗的信徒。但是,以大石寺为总本山的日莲正宗,其体质仍延续江户时代的檀家制度式的僧俗关系。僧侣对于并非自己所化育出来的信者,却要求在僧俗关系上,信徒必须服从,尊重固有传统习俗。以主体性的信仰实践与打破陋习为出发点的创价学会员,及固执旧传统与权威的僧侣之间,遂难保持“和合”。一九九○年(平成二年)底所发生的“宗门问题”,便是承袭既成佛教体质的日莲正宗宗门,对民众佛法的旗手、信徒团体的创价学会所横施的弹压信徒事件,此事在另一个角度来看,亦可定位为:日本的歪曲佛教、僧侣中心的传统体质,试图将民众运动为基调、回归佛教本流的芽苗予以摘除的历史事件。日莲正宗宗门逞其权威,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向创价学会横施罢免总讲头、信徒除名、破门、解散劝告等的举措。此是日本佛教史上前所未闻的“大举放弃信徒”。在此“宗门问题”的漩涡中,又爆发奥姆真理教事件,日本政府当局于是趁机将修改成恶法,对宗教团体赋予申报财产清单,收支情形的义务,强行介入宗教团体。重新审视政治权力一手操控佛教政策、寺院政策的历史,面对滥用权力,企图箝制、控管宗教界的恶质传统岂可不予打破。基于此义,现代可以说是宗教家本身必须记取历史教训,端正其身,勤于监督政治,站在民众一方,重新探讨国家对宗教箝制的问题及寺院存在意义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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