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
读音:[xing4 fu2]
(1)一般意义一般是谓需求获得满足时所感受到的顺畅感、满足感、充实感、成就感,或谓其感情的持续。幸福虽是众人皆所追求,但幸福的内涵、定义却各式各样。一般虽认为是身心的需求获得满足的状态,但因身心的个人差异、个人所处时代、社会、文化环境的不同,其需求的内容亦有异,因此,幸福的实体亦不雷同。于宗教、哲学、文学上,皆曾对幸福展开种种探讨,但就其与快乐的关系而言,可区分为将肉体或精神的快乐视为幸福的伊壁鸠鲁学派、英国功利主义,以及将不快消除的状态视为幸福的斯多噶学派、叔本华(Arthur Schopenhauer,一七八八年~一八六○年)。又有将幸福不等于快乐而视为与道德、人格的完成有关,以进行探讨的柏拉图(Plato,公元前约四二八年~前约三四八年)、亚里斯多德(Aristotle,前三八四年~前三二二年)等的观点。康德(Immanuel Kant,一七二四年~一八○四年)认为追求幸福是自爱原理,以与站在普遍立场的道德要求有别,但仍不得不主张幸福与道德一致的至善有可能实现的道德神学。较之上述哲学性的探讨,宗教所说不只现世,死后亦延续的永恒幸福观更对一般世人产生影响迄今。佛教所说的幸福于古印度是视幸福为“乐”,认为在现世满足于需求,正确举行祭祀,来世即可重生于天界,享受更美好的快乐。相对的,于奥义书哲学是认为摆脱从天界坠落现世的轮回为最高的幸福,实际感受到真实自己的阿特曼(atman。我)与宇宙原理的梵(Brahman)为同一才最重要。释尊认为现世受欲望左右的生活是谓苦,倡说应以无苦状态的涅槃为目标而从事修行。亦即所谓无苦状态为幸福的一种观点。但是将现世的生活视为苦,而出家从事禁欲的修行,对一部分的人而言虽有可能,于大多数的人却不可能实行。在后来产生的大乘经典中,则说有种种的现世利益,更称,依非禁欲式的各种修行即可成佛、入于涅槃。在此是认为,透过种种修行而获得其德,遂其人格上的成就,而成佛的状态即是幸福。又说众生内存所谓佛性、如来藏的本来清净本质,悟知此理才最重要的如来藏思想,透过中国华严思想,而与日本天台的本觉思想结合,形成无限定的肯定现世思想,主张本来一切世间皆是佛的显现。日莲大圣人的观点是如所述,在迫害当中持续信仰,从事布教的修行,便可转变过去世的宿业,而在此世即身成佛,不同于天台本觉思想的无条件肯定现世。又于,就佛的状态有云:“如尧舜等圣人者,于万民无所偏颇,人界中佛界之一分也”(第二六○页),指出成佛亦具有人格成就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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