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萨阶位
菩萨自初发菩提心,累积修行功德,以至达佛果,其间所历过程阶位;通常以“位”或“心”称之,如十信位(称十信心)、十回向位(称十回向心)等,均为菩萨阶位之名称。然有关菩萨阶位之位次、名义,诸经论所说不一,例如发心住、治地心住等之“十住”说,在古代原本涵盖菩萨修行之全部阶位,至后世则仅相当于“十地”以前三贤位之初位而已,故对菩萨阶位说,亦每随“教理史”之发展而改变!所谓四十一位、五十一位、五十二位、五十七位等各种菩萨阶位中。自古以降,‘菩萨璎珞本业经’所举五十二位说(十信位、十住位、十行位、十回向位、十地位、等觉、妙觉),以整然名义,位次而广为一般采用。又各经论有不同之说法:
藏、通、别、圆等“化法四教”中,通、别、圆三教均配有菩萨阶位:
1.通教:配以“三乘共十地”之阶位,即干慧地、性地等十地,又称通教十地,为菩萨、声闻、缘觉等三乘人共修之十种阶位。
2.别教:以‘菩萨璎珞本业经’所说五十二位为其位次。然将五十二位归纳成“信、住、行、向、地、等(觉)、妙(觉)”等七科,又将七科总结为凡、圣两大项。即于五十二位中,以十信为外凡位(止伏三惑中“界内”之见惑、思惑;界,指欲、色、无色等三界),而以十住、十行、十回向为“内凡”位(以至止伏“界外”无明惑),以初地以后为“圣”位。又圣位中,以十地与等觉为圣位“因”,以妙觉为“果”。
3.圆教:圆教义主张所有存在,本来即具足三千诸法,故自本体而言,佛与众生平等无二;然于现象上有迷悟差异,故自实践立场而言,亦宜有修行阶位等次,遂立“六即位”之说,以令修行者舍离卑下上慢心。另又藉别教五十二位之名,来说明圆教位次,故于十信位之前,增加“五品弟子位”一科,同时,圆教“十住位”相当于别教“十地位”。
又圆教菩萨阶位,亦可配于铁轮(十信)、铜轮(十住)、银轮(十行)、金轮(十回向)、琉璃轮(十地)、摩尼轮(等觉)等六轮,以转轮圣王之轮宝,能摧毁一切武器,来比喻每一阶位,皆能断除烦恼。
上述,各阶位中,十信位菩萨唯名而无实,故称为“名字菩萨”,或“住前信相菩萨”。同时,初住以后菩萨由于信根成就不再退失,故称地前三十心(十住、十行、十回向)为信相应地菩萨。
又干慧等十地之第二地“性地”以上菩萨,及欢喜等十地之第八地“不动地”以上,或“初欢喜地”菩萨,以悲悯、忆念
一切众生,犹如母忆子,故又称“一子地”之菩萨。
日本净土真宗即以一子地配于初欢喜地,作为信心之现益(此世之利益),或兼作为当益(未来世利益)。
此外,世亲大士‘净土论’一书中载及“教化地”,意指菩萨教化场所,或解为菩萨之阶位;若解作阶位,则相当于第八地以上。
[仁王般若波罗密经卷上菩萨教化品、大品般若经卷六发趣品、梵网经卷上、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八、旧华严经卷八“十住品”、卷十一“十行品”、卷十四“十回向品”、卷二三“十地品”,大智度论卷四九、十住毗婆娑论卷一、仁王经疏卷中本,华严经疏卷十八、大乘四论玄义卷二、法华玄义释签卷五下、大乘义章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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