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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要之五字

出自:《佛教哲学大词典 》

读音:[gan1 yao4 zhi1 wu3 zi4]

谓妙法莲华经五字。妙法莲华经是二十八品的题目,又是收纳此经所有一切的肝要,故称“肝要之五字”。关于五字之内,收纳二十八品,在有云:“是皆为名显其德,今称妙法莲华经,一部八卷、二十八品之功德,悉纳于五字之内。譬如意宝珠之纳有万宝,一尘之尽三千法门是也”(第一四九六页)。更说:“华严经八十卷、六十卷、四十卷,阿含经数百卷,大集方等数十卷,大品般若四十卷、六百卷,涅槃经四十卷、三十六卷,乃至月氏、龙宫、天上、十方世界之大地微尘之一切经,悉皆是妙法莲华经,『经』之一字之所从也”(第一四九七页)。亦即,妙法莲华经是三世十方、微尘诸经的一切肝要。此肝要之五字的当体就是于末法出现的三大秘法总在之御本尊。如的明示:“佛灭后二千二百二十余年,今寿量品之佛与肝要之五字未流布”(第九九七页),释尊在世及灭后二千余年间皆无人弘通的,就是久远元初、“自受用身即一念三千”、人法一个的御本尊。中,大圣人表明其立场云:“日莲舍广略、好肝要,所谓上行菩萨所传妙法莲华经五字是也”(第三五七页),更在明示受持即观心云:“释尊之因行果德二法,具足于妙法莲华经五字,我等受持此五字,彼之因果功德,自然让与”(第二六四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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