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崇拜
读音:[ou3 xiang4 chong2 bai4]
崇拜仿自人形、动物的画像或木像等。以使用于崇拜并非真正信仰对象的批判意味者居多。崇拜雕刻像的起源并不详,但在上古的采集、牧畜时代,一般认为是精灵信仰(animism)、或生命力信仰(animatism)为主,并不曾造像崇拜。因为精灵或生命力栖息于万物之中,肉眼不能得见。随着时代下移,它们之中有力量者、或对部族及氏族而言具有意义者,被意识到需要特别予以尊崇,才获得神只的地位。到了定居农耕时代,仪礼发达,祖先崇拜亦渐盛行,制作可以崇拜的塑像于是应运而生。在美拉尼西亚(Melanesia)等地,有将亡者的头盖骨洗净,再用木块等材料充当身体而奉作祖先;在印尼则是作成木雕像(anito)。又在西非多半是咒物崇拜(fetishism)。这是认为有某种的灵栖息在物体之中而予崇拜,这个物体可以是自然物体,亦可使用人造物。进而在文化发达的地区,则已制作出种种的神像。一般是以仿自人形者居多,亦有采用鸟、兽或半人半兽的模样。埃及的狮身人面像(Sphinx)、希腊及东方的众神像等,其美术价值直到现在仍有许多甚受推崇。里,十诫之一是禁止偶像崇拜。以色列在早期是崇拜家神像(tera-phim),后来是崇拜金子牛像为国家之神。此外,异教的众神在犹太教看来都是偶像。意图保护唯一神信仰的先知们激烈抨击这些的神象是忌讳之物、被诅咒之物。承袭此一系谱的基督教,在八、九世纪的拜占庭帝国引起一场偶像崇拜的大争辩。认为描绘有耶稣基督的圣画像(Icon)崇拜不正是偶像崇拜的批判声浪从内部掀起,利奥三世(Leo Ⅲ,七五○年~八一六年)于是下令破坏圣画像(Icono-clasm)。但是,神虽不能图象化,然而耶稣基督是神以人的姿态出现,故可图象化,基于此一理由,又再恢复礼拜。西欧亦是在文艺复兴时期造出许多圣画像、雕刻像,不过,萨佛纳罗拉(Girolamo Savonarola,一四五二年~一四九八年)所发起破坏美术品,包含圣画像在内的活动亦曾得到民众的支持。天主教一般皆承认各种的圣遗物及圣画像、圣人像,但在新教则将它们视为偶像而予摒斥的倾向较为强烈。相对于基督教,伊斯兰教(回教)则一概禁止偶像崇拜,拒绝一切的偶像、神像。其结果,在伊斯兰各国发展出抽象化的图象。一般图象或雕刻像被批判为偶像的理由,是在于它的咒物性格。将物体与圣灵的两种不同性质之物使其附着、结合一起,便衍生所谓的咒物性(亦称物神性)。但是,此咒物化在积极的意义上是称为圣化。圣化是以入魂的仪式为最早,而逐渐衍生出许多的宗教仪礼。然而,仪礼逐渐权威化、制度化,参与其事者亦被视为宗教的权威人物。康德(Immanuel Kant,一七二四年~一八四○年)在他的宗教论指出,教会的僧职制度已与咒物崇拜相结合。真正的信仰是依据内心道德法则的信仰,重视制度及权威的信仰已经形同放弃努力追求真正信仰的一种假奉侍。康德严正指摘,其中只是充满美丽辞藻,披着一层华丽衣裳,将神圣之物变成僧侣的的专利,沦为一种控制信徒的工具。于佛教中,当初并不制作佛陀的图象或雕刻,只是象征性的以菩提树或车轮等作表现而已。这点从法为根本的佛教立场而言,亦是理所当然。受到希腊雕刻的影响,才开始制作犍驮罗佛,佛像于是逐渐一般化。其后,伊斯兰教进入亚洲,曾有一段把佛像视为偶像而加以破坏的历史,亦有如敦煌般,信仰结晶成佛教美术,灿烂开花,制作出各种佛画及佛像的历史。于佛教的流布上,一般并不否定佛画及佛像,反倒是逐渐认同将它当作崇拜的对象,但随着教义的建立,崇拜的对象才有所限定规范。立特定的佛画或佛像为本尊的宗派亦颇多,在这种情形下亦应以法为根本,将信仰的本质置于法的觉知,才是固有的佛教精神。日莲大圣人以书有妙法的文字曼陀罗为本尊,其中可说是带有本来的佛教精神复兴。日兴上人有云:“圣人所立法门,全不用绘像、木像之佛菩萨为本尊,唯依御书之意,可以妙法莲华经五字为本尊,即圣人自笔之本尊是也”(富士一迹门徒须知、第一六九七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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